範宣年八歲,後園挑菜誤傷指,大啼。人問:“痛?”答曰:“非為痛,身體膚,不敢毀傷,是以啼耳!宣潔行廉約,韓豫章遺絹百,不受。減五十匹,復不受如是減半,遂至壹匹,既終受。韓後與範同載,就車中二丈與範,雲:“人寧可使無(巾軍)邪?”範笑而受之。
王藍性急。嘗雞子,以刺之,不,便大怒舉以擲地雞子於地轉未止,下地以屐蹍之,又得,瞋甚復於地取口中,嚙即吐之。右軍聞而笑曰:“安期有此,猶當無豪可論,藍田邪?
天子将祭,必先习射于泽泽者,所以择士也。已射于泽而后射于射宫。射中者得与于;不中者不得与于祭。不得与祭者有让,削以地;得与于祭有庆,益以地。进爵绌地是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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