礼之于正国也:衡之于轻重也,绳墨于曲直也,规矩之于圜也。故衡诚县,不欺以轻重;绳墨诚陈不可欺以曲直;规矩设,不可欺以方圆;子审礼,不可诬以奸。是故,隆礼由礼,之有方之士;不隆礼不由礼,谓之无方之。敬让之道也。故以宗庙则敬,以入朝廷贵贱有位,以处室家父子亲、兄弟和,以乡里则长幼有序。孔曰:“安上治民,莫于礼。”此之谓也
或问曰“杖者以何也?”曰:子丧亲,哭无数,服勤年,身病体,以杖扶病。则父在不杖矣,尊者故也;堂上杖,辟尊者处也;堂上趋,示不遽。此孝子之也,人情之也,礼义之也,非从天也,非从地也,人情而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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