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朝觐之礼,所以明君臣义也。聘问之礼,所以使诸侯尊敬也。丧祭之礼,所以明臣之恩也。乡饮酒之礼,所以明幼之序也。昏姻之礼,所以明女之别也。夫礼,禁乱之所由,犹坊止水之所自来也。故以坊为无所用而坏之者,必有水;以旧礼为无所用而去之者,有乱患。故昏姻之礼废,则夫之道苦,而淫辟之罪多矣。乡酒之礼废,则长幼之序失,而斗之狱繁矣。丧祭之礼废,则子之恩薄,而倍死忘生者众矣聘觐之礼废,则君臣之位失,侯之行恶,而倍畔侵陵之败起。
子路强,子曰“南方之与?北方强与?抑强与?宽以教,不无道,南之强也,子居之。金革,死不厌,北之强也,强者居之故君子和不流,强矫!中立不倚,强矫!国有,不变塞,强哉矫国无道,死不变,哉矫!
为长子杖,则其子不以即位。为妻,父母在,不杖不稽颡。母在,不稽颡。稽者,其赠也拜。违诸侯之大,不反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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