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珣、郗超並奇才,為大司馬所拔。珣為主簿,超記室參軍。超為人須,珣狀短小。於荊州為之語曰:“參軍,短主簿。能公喜,能令公怒。
世目楊朗:“沈審經斷”蔡司徒雲:“若使中朝不,楊氏作公方未已。”謝公:“朗是大才。
桓南郡。既殷荊州,收殷將十許人,咨議羅生亦在焉。桓素企生厚,將有所,先遣人語雲:若謝我,當釋罪”企生答曰:“殷荊州吏,今荊奔亡,存亡未判我何顏謝桓公?既出市,桓又遣問欲何言?答曰“昔晉文王殺嵇,而嵇紹為晉忠。從公乞壹弟以老母。”桓亦如宥之。桓先曾以羔裘與企生母胡胡時在豫章,企問至,即日焚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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